关于举办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成立十周年活动及扩大征集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委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2014年正式成立以来,支撑电动车辆分委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发布三版《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并制定发布了GB/T 33598《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GB/T 34015《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GB/T 38698《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管理规范》、GB/T 44132《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通用要求》、QC/T 1156《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单体拆解技术规范》等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系列共11项国家、行业标准,初步建成覆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管理规范、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多种使用场景的技术标准体系,助力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的管理、梯次利用与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发展。
为鼓励行业进一步参与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分委会拟于近期举办体系研讨与优秀成员表彰等工作组成立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同时开展扩大征集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立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
工作组成立以来,各项研究工作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广泛支持。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已成立十周年,本次活动将针对标准体系进行进一步研讨,同时表彰一直以来支持工作组工作的成员单位与技术专家。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讨论与交流;
2、国内外回收利用政策与法规介绍;
3、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厂参观;
4、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优秀成员单位与人员评选与表彰。
二、扩大征集工作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更广泛的吸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相关利益方参与标准化工作,更好的开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完善和重点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拟进行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扩大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汽车行业关注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整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制造企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行业组织以及高等院校、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等。
(二)成员条件
1、应从事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或标准化相关领域的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熟悉标准化工作,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积极参加标准工作组的各项活动,履行工作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申报程序
1、有意参加工作组并能够提供支持的单位,请委派相关专家作为工作组成员,并填写“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委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成员申请表”(附件1),附专家本人2寸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2、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成员申请表的PDF扫描件、word版电子文档、信息收集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分委会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形成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成为工作组成员的单位与申报专家,会收到“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十周年纪念活动暨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第13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三、秘书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联系人员:
刘静榕 022-84379110 liujingrong@catarc.ac.cn
张铜柱 022-84379253 zhangtongzhu@catarc.ac.cn
附件1:“全国汽标委电动车辆分委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成员申请表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
二O二四年六月四日
汽标电字[2024]37号关于汽标委电动车分委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十周年活动和扩大征集成员的通知.pdf
附件1 全国汽标委电动车辆分委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成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