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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电子工作组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天津成功召开

2018-11-15

    2018年11月1日~2日,车载电子工作组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在天津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汽车电子与电磁兼容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办,旨在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以下简称“EDR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更广泛的探讨,以保证该标准内容的代表性和可实施性。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国内外主要汽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供应商、检测机构等70多家单位的100多位专家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中汽中心标准所一室主任孙枝鹏主持。

    孙枝鹏首先介绍了EDR标准制修订进展情况,该标准已于7月20日完成征求意见,共收到300多条意见,主要集中在技术要求部分尤其以过渡期和数据元素相关内容最为突出。9月份召开的起草组工作会议后,起草组对大部分问题形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同时,他强调此次会议是EDR标准送审前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征求意见会议,希望各位专家代表能够充分讨论,提出宝贵意见,以期尽早形成送审稿。

    随后,标准所总工程师王兆做了致辞,指出由于EDR系统主要是记录汽车事故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对事故鉴定还原非常重要,因此该标准也受到各界广泛关注,企业参与度非常高;他肯定了标准起草组所做的工作,同时希望此次会议能尽可能达成共识,要求各参会代表多在会上提出意见,充分探讨,减少分歧,以保证在标准顺利审查和报批。

    接下来,标准所吴含冰对征求意见总体情况进行介绍,对主要意见的处理情况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汇报,主要包括:锁定条件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制造商设置其他的锁定条件和储存覆盖机制;将 A级数据元素个数由23个调整为17个,变更部分参数名称;调整B级数据元素的数量和内容;明确了断电存储的能力要求;同时增加台架试验中测试箱的作用或功能描述。随后,中汽中心郑英东就碰撞试验、驾驶操作数据试验以及台架试验的试验设置目的、要求、实现方案和数据记录等内容进行介绍。标准所张广秀作了关于调查问卷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对于执行日期和过渡期问题的企业意见、对于B级数据元素具体实施日期的建议以及对于手挡车辆倒挡信息提取问题的反馈等内容。

    在两天会议中,起草组和与会专家一起对标准的主要技术条款进行深入讨论,并就实施日期、适用范围、数据元素、方向、判定条件、锁定条件、断电存储要求、数据提取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电磁兼容要求、型式检验以及外观标识等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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