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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WP.29 镶钉轮胎专项组(TFST)会议(网络会议)召开

2020-05-22

  2020年5月20日,联合国WP.29噪声与轮胎工作组(GRBP)下属的镶钉轮胎专项组(TFST)第1次会议(网络会议)召开。来自中国、芬兰、俄罗斯、德国、日本和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等WP.29缔约方政府及相关机构,以及欧洲轮胎翻新制造商协会(BIPAVER)、欧洲轮胎轮辋技术组织(ETRTO)、日本汽车轮胎协会(JATMA)等国际组织的19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专项组主席、来自芬兰的Reetta Kinisjärvi主持,来自ETRTO的Jarmo Sunnari担任专项组及本次会议的秘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许天楚和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王晓东代表中国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并通过了会议日程和专项组工作指南(guideline)。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该专项组的目标是起草一项关于镶钉轮胎雪地性能型式认证要求的新的联合国法规(UN Regulation XXX),轮胎类型包括C1、C2和C3类轮胎。Ms. Reetta Kinisjärvi表示,该项任务来源于雪地轮胎兴趣小组(GOIE)的一项研究,目的是为了解决装有镶钉轮胎的车辆在申请欧盟整车型式认证(WVTA)时遇到的问题(现有的UN Regulation No.117里不包含对镶钉胎的要求,导致在型式认证时存在一定的漏洞)。

  ETRTO介绍了起草的联合国法规草案(TFST-01-03),草案规定了法规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型式认证申报、标识要求、型式认证要求、性能要求、镶钉轮胎型式修改和扩展条件、生产一致性要求等内容。会议对本法规进行了逐条讨论,重点讨论了镶钉轮胎(studded tyre)和可镶钉轮胎(studdable tyre)定义的区别。德国表示现有的表述太过模糊,无法从实际操作层面区分两者,并建议通过在胎侧打上特殊标识来进行区分。俄罗斯表示应根据轮胎设计用途来区分轮胎种类,建议在定义中增加镶钉轮胎和可镶钉轮胎应满足的不同法规要求来进行明确区分。经过讨论,会议将设计一个镶钉轮胎特殊标识来区分镶钉轮胎和可镶钉轮胎,可镶钉轮胎(studdable tyre)需满足UN Regulation No.117的要求,并打刻“山峰”标志;镶钉轮胎满足本法规要求即可,打刻本法规规定的标识,无需满足UN Regulation No.117的全部要求。

  会议还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部分编辑性错误,并讨论了专项组时间表。专项组主席Reetta Kinisjärvi表示,按照工作指南要求,专项组应于2020年9月召开的GRBP第72次会议上提交一份工作文件(working document)。由于本项目时间周期较短,后续将继续组织召开网络会议,推进法规的进展以保证项目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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