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预留撤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车辆生产企业申请及其实际生产状况,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第66号公告《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撤销对附件一所列车辆生产企业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预留批准。 附件1: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预留撤销汇总表(第一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车辆生产企业申请及其实际生产状况,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第66号公告《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撤销对附件一所列车辆生产企业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预留批准。
附件1: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预留撤销汇总表(第一批)
二○○五年八月九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