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 首页>>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公室>>

 



关于公布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预留撤销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车辆生产企业申请及其实际生产状况,现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第66号公告《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撤销对附件一所列车辆生产企业的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的预留批准。


  附件1:车辆生产企业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预留撤销汇总表(第一批)

                                    二○○五年八月九日

     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版权所有(C)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