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委工交函[2006]35号
关于批准GB/T 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 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函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你标委会以汽标委(2006)10号文报批的GB/T
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 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通知单,业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并在《中国标准化》2006年第10期上公布。
修改单见附件。
附件:GB/T 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 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二○○六年九月一日
附件:
GB/T 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
试验方法》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9月1日批准,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GB/T 19753-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 试验方法》
一、第7.3.1.1条
原文为: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2部循环,连续运行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
更改为:车辆应至少进行两个连续的完整的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运行循环(1个1部和1个2部),进行预处理。
二、删除第7.3.1.2 条。
三、7.3.1.3改为7.3.1.2,技术内容不变。
主题词:国家标准 修改单 函
抄送: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印发
录入:芦 菁
校对:王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