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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及印章制作工作程序》的通知


国标委计划[2005]4号   2005-02-07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规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和印章制作等管理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及印章制作工作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调整及印章制作工作程序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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