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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工业政策对话第一次会议汽车工作组会议内容概要
朱 毅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天津 300162 )
中国---欧盟工业政策对话第一次会议汽车工作组会议于2004年9月21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5号楼举行。参加会议的中方人员包括:
李万里 (汽车工作组中方组长,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处长)
王建宇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车船处副处长)
沈宁吾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张进华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吴 卫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所长)
朱 毅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翻译)
欧方人员包括:
Laurent SELLES (汽车工作组欧方组长,欧盟企业总司汽车处副处长)
Jean-Claude GERMAIN (中国欧盟商会副会长,中国欧盟商会汽车工作组主席)
Giorgio Magistrelli (中国欧盟商会执行总经理)
Franco AMADEI (中国欧盟商会副会长,中国欧盟商会汽车工作组成员)
Louis FEL (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经济及商务官员)
Johnson WANG (中国欧盟商会汽车工作组主席)
会议按照拟定的议程进行,就如下议题进行了讨论:
一 对涉及汽车工业发展的广泛领域深入交换意见
中欧双方对涉及汽车工业发展的广泛领域深入交换了意见,内容包括:市场前景,结构调整,经济型轿车,能源多样化,排放控制,安全性问题,油品质量等。
中方介绍了2003年和2004年中国汽车工业发展情况,包括汽车产销情况、产业结构调整的进展以及汽车产业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等。就新近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阐述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以及保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构想。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积极开展电动汽车、醇燃料、天然气、混合动力汽车技术的动向。中国政府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在立法、制定和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整顿交通秩序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欧方介绍欧盟汽车工业发展方向以及经济型轿车、能源多样化方面的发展特色。利用税收等各种经济手段,鼓励发展具有节能环保特点的小排量汽车,不断提高燃料效率等。介绍在汽车排放控制和油品质量方面,准备实施的新的排放限值指标。强调燃油品质对环保和节能法规实施的重要性。介绍了在欧盟东扩后保证所有欧盟25国同步实施排放标准的情况。介绍在加强汽车安全性技术法规方面的工作进展,如制定有关行人保护的技术指令,以避免对其它车辆和道路使用者构成安全威胁的情况。
二 在联合国框架下推动汽车技术法规的统一
中欧双方同意在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的框架内,在《1998年协定书》共识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全球统一汽车技术法规的进程。中欧双方在起草GTR项目中应进一步加强磋商。在讨论具体技术法规时要考虑社会、经济不同发展状况国家的具体情况,多层面地满足不同国家的利益和需求,例如:在考虑提高车辆对行人保护的要求时,需要考虑中国目前交通状况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关于《1958年协定书》,中国正式参加WP29工作的时间不长,对《1958年协定书》的发展、实际运作机制和程序等方面还缺乏了解。中方建议通过中欧汽车工作组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交流活动。具体的技术交流形式可包括欧盟专家在中国举行研讨会,或者中方派遣有关人员到欧洲实地考察等。
三 加强中欧汽车制定技术法规的交流与合作
中欧双方同意加强中欧双方在制定汽车技术法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1 交流汽车技术法规制修订的工作情况和最新进展
中方希望欧盟方面提供欧盟技术指令EC文本内容,以及EC指令的最新发展情况,包括未来EC技术指令的制修订计划及草案等,尤其是欧盟方面最近几项新技术法规项目的制修订和实施情况,如车辆回收利用、行人碰撞保护以及欧盟在控制车辆燃料消耗量方面的法规动向等;
2 中方希望欧盟提供M2、M3和N类车辆建设统一的整车型式批准制度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的工作内容;
3 中方在借鉴UN/ECE和EC技术指令等法规的 技术内容过程中,需要双方建立经常性的专家交流途径
中方确定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负责中方的联络,希望欧盟方面提供相应的固定联络窗口。
中欧双方同意上述议题尽快形成具体工作计划,争取在WP29(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第134次会议期间中欧双方对具体工作计划再次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尽快实施。
会后,汽车工作组中欧双方的组长共同签署了《在工业政策对话框架内的中欧汽车相关议题对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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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5月6日,中国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1983年11月1日,中国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至此,中国与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全面建交。近年来,中欧关系发展迅速,2001年双方决定建立中欧全面伙伴关系。2003年10月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后,中欧达成致力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共识。
1998年,中欧建立领导人年度会晤机制,迄今已举行六次会晤(1998/伦敦、1999/北京、2000/北京、2001/布鲁塞尔、2002/哥本哈根、2003年/北京)。 2003年10月30日中欧第六次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中欧关于建立工业政策对话机制的框架协议》。 中国-欧盟工业政策对话框架下建立的三个工作组(汽车、冶金和纺织)。2004年9月21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欧洲委员会企业总司在北京举行了中国-欧盟工业政策对话第一次会议,会议集中探讨了欧盟和中国的工业发展政策。在会议期间,汽车、冶金和纺织三个工作组也分别召开了工作组会议,并在会后签署了在各自领域内开展对话的协议。中国-欧盟工业政策对话第二次全体会议将于2005年在欧盟举行。
(收稿日期:200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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