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标准化杂志

 您所在位置 >> 首页>> 汽车标准化杂志>>精选文章

GB/T 19515-2004《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 计算方法》介绍
郭 淼(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天津 300162)

  国家标准GB/T 19515-2004《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 计算方法》于2004年5月17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为我国首次制定的关于车辆的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的国家标准,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等同采用了ISO 22628:2002的全部内容。
一 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报废车辆在所需要处理的废物中占有重要比例。作为道路车辆整个生命周期的一部分,在车辆设计阶段就对其回收利用加以考虑,对于保护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当前,在设计道路车辆时除了要考虑车辆的安全性、环保、节能和防盗等问题外,还需要考虑车辆的再利用性。因此,就需要有一个对新车的可再利用/可回收利用能力和潜力进行评价的指标,即车辆的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本标准为这两种评价指标规定了计算方法。本标准中规定的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的计算方法基于对报废道路车辆进行处理的4个主要阶段(预处理阶段、拆解阶段、金属分离阶段和非金属残余物的处理阶段)计算得出。可再利用率/可回收利用率不仅取决于新车的设计及其所使用的材料的特性,同时也取决于对本标准中所提及的已被证实有效的技术的考虑-即那些已被成功验证(至少经过试验室验证)的技术。本标准中的计算方法不反映对报废道路车辆的处理过程。
二 标准的主要内容
  1. 本标准提出,新车在投放市场前,车辆制造商要计算出其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用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分数)表示。同时,本标准规定了相应的计算方法。
  2. 在术语和定义中,标准明确给出了几个重要术语的概念和含义,包括再使用车辆质量(re-use)、再利用(recycling)、回收利用(recovery)、可拆解性(dismantlability)、可再使用性(reusability)、可再利用性(recyclability)、可再利用率(recyclability rate)、可回收利用性(recoverability)、可回收利用率(recoverability rate),并用图示的形式对其中几个关键术语间的相互关系加以说明(见下图)。由图可见,再使用是针对车辆上的零部件而言的,而再利用和回收利用主要是针对车辆材料而言的。新车的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为车辆可再利用和可回收利用部分的质量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数。

  回收利用   不明残余物
(零部件)
再使用
(材料)
再利用
(材料)
能量回收
(材料)
可再利用率    
可回收利用率  
车辆质量

  3. 在变量及其符号中给出了计算前所要确 定的质量变量的表示符号和定义。
  4. 组成车辆的材料被分为7类,即金属;聚合物,不包括橡胶;橡胶;玻璃;液体;经过改良的有机天然材料(MONM),如皮革、木料、纸板和棉羊毛织物;其它。材料的分类可以在确定每个阶段的质量时进行。

下一页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版权所有(C)2004,请勿转载